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市场秩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制定出台《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新规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等。
会计师事务所按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据了解,审计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者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审计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分别确定,具体按《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据介绍,审计服务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实行亮证收费,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潘园园 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