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首批528套公租房可供申请

发布时间:2014-05-16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作为保障房的两栋楼房外立面装修基本完成,脚手架正被逐步拆除
  昨日,记者从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各安置小区配建保障房建设进度,我区首批保障性住房配置房源出炉,为岚城安置小区A标段的2栋保障房共528套。
  这些保障房中,其中一房型88套(38.87㎡)、二房型440套(66.74-69.4㎡),这些房源将全部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28日开始,首批528套公租房可以开始申请。
  据了解,这是实验区成立以来首次配置保障性住房,因本次配置房源有限且申请家庭较多,此次申请将优先保障城乡低保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满60周岁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
  部分单身人员仅能配置套房内的单间进行保障,申请家庭人口越多配置户型越大。其中配租标准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确定为: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内户(套)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内户(套)型,三人以上(含三人)配租65平方米内户(套)型。户籍不在我区的申请家庭人口以家庭成员在平潭实际居住、生活和工作的原则计算。
  此外,按照就近保障分配(按户口和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岚城安置小区配置将优先保障潭城镇、岚城乡、北厝镇等地的申请家庭,其他乡镇的申请家庭采取系统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或进入轮候,待下次启动申请时再按房源所在地乡镇予以优先保障。
  据了解,岚城安置小区保障房的样板房有望在本月底完成,到时并将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实时交房,力争让申请家庭春节前入住。
  
申请要备好这些材料
  我区15个乡镇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应对照申请条件认真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有关单位认定的财产、资产、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婚姻证明以及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相关材料,并在5月28日—6月15日报送到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受理。(丁彬媛/文 念望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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