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省今年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防范期作了划定,并对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应急响应等提出具体要求。
据调查,目前我省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约1.2万处,房前屋后隐患边坡近6万处,其中威胁50人以上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461处。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担任;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担任。各级国土、水利、交通、铁路、住建、教育、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须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组织做好村居、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尾矿库(坝)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制定新增隐患点的应急转移预案,编制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吴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