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厦门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起,厦门对于小学阶段的随迁子女实行积分入学。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提高质量,今年厦门对中小学招生工作做出一些调整。
根据规定,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首先要达到的基本条件有:随迁子女父(母)在厦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厦务工、连续暂住和最近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同于往年,根据今年的政策,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经接受处理的,可以视同符合基本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将视为获得30分的基本分。在此基础上,建立积分暂行体系,规定实际工作生活积分(最高可达70分)和附加分(最高可达10分)。根据实际工作生活积分规定,下列情况可进行相应积分:在厦门暂住且务工年限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年限;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年限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年限;购置商品住房且占房屋产权比例50%以上;或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务工和暂住在同一行政区等。
在各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入学积分后,各区公布学位,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填报志愿,并最终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进行电脑派位。
此外,今年厦门还将统筹民办学校招生,加大对民办校的分级学位补助,按四个等级分别给予小学每生每学年3200元、2800元、2500元、2200元的补助,对招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办学经费补助。此外,明确规定从今年秋季起,小学不再招收艺术特长生。在初中就近入学政策方面,对部分初中招生片区进行调整。(杨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