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一个衣衫褴褛、生活不能自理的中年男子被送进了厦门市同安田洋托养院。两天后,当记者见到他时,他穿着干净的蓝色外套,面貌焕然一新。护工为他端饭、喂饭,他还会敬礼表达感谢。由于不知道他的名字,护理人员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礼”。
“小礼”是田洋托养院第104名成员。他在街上流浪,被当地救助站人员发现后,送到了这个托养院。该托养院是一家民办机构,同时也是厦门市救助管理站的流浪汉安置点。由于厦门市救助站容量有限,早在2006年,市民政局就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管理救助”的方式,委托田洋托养院为流浪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服务。
“这么多年过去了,进来的人多,出去的人少。在托养院待久了,他们已把这里当成了家。”据田洋托养院尤院长介绍,这些成员中年龄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11岁,有的精神失常,有的是聋哑人,大部分没法与他人正常交流。
为了经营好流浪人员的这个家,该托养院建起了300多个床位,投入使用200平方米的多功能大厅,还为情绪狂躁人员配置了单间。此外,托养院配备8名专职护工、两名厨师以及一名医务人员,8名护工分两班,24小时都有人值守。
在托养院5楼,住着30多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他们是护工们的重点照顾对象。有人一个晚上得换两次床单,有人因为长年流浪,身体机能很差,偶尔会突发疾病。他们身边,一刻都离不开人。
同为护工的梁明和王石绣夫妇俩就负责照顾这些人。梁明每晚要爬起来三四次,看有没有人从床上掉到地板上。每天早上,王石绣要给所有人穿好衣服、鞋子,喂完饭后,梁明再负责帮他们洗澡或擦身。
为了保障流浪人员受到良好照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也对该托养院安全、餐饮、卫生等方面进行长期监管。“我们要求米饭要足量提供。此外,对康复场所的面积、设施以及医疗人员、护工的资质等,我们都有规定。一年中,除常规检查外,还会突击检查七八次。”厦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田洋托养院护工和医务人员的精心照料下,这百余名院民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在这里,他们不仅穿着整齐,还学会互相关爱。饭后,一些人抢着洗碗;有3名院民成为梁明的助手,每天协助他把生活不能自理者抱到轮椅上,再推进洗澡房;院民中最小的孩子被叫作“小不点”,有一名50多岁的李姓院民把他当作自己儿子般照顾。
“做梦都想不到能过上这么踏实的日子,不然我们现在还睡在桥洞里。很感激政府,还有这些帮助我们的人!”院民苏力说。
记者点评
服务与监管并重
流浪人员何处去?这一直是许多城市面临的管理难题。
他们是城市的边缘人,流浪在街上,栖身在桥洞、隧道,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还带来一定安全隐患。对流浪人员的安置和救助,考验着一座城市的人文关怀水平。然而,政府部门设立的救助站毕竟容量有限,管理力量也有限,助与不助,有时成了两难。
厦门市“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管理救助”的做法取得成功经验。事实证明,有些事情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能做得更好。政府部门出资,将一部分公共服务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机构承担,不仅自身能腾出手处理其他事务,还能促进社会服务力量的发展,受助群众也享受到了更好的服务。
当然,政府购买了公共服务不是万事大吉,应依旧是保障服务质量的重要责任方。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变直接服务为加强监管。如此,才能使这一惠民之举更加公平、透明,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