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
新闻
福建财经
权威解读
清新福建
品牌秀
商会
商会观察
商会品鉴
商会大爱
闽商精英
学院
独家策划
每日精选
名企实战
案例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邵武宣判首例“毒豆芽”案
发布时间:2014-03-21 00:00:00
来源:民生资讯
3月19日,邵武市法院对一起“毒豆芽”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和禁止被告人在缓刑期内从事生产销售食品相关活动。
2011年6月起,邵武市民刘某在市区从事生产销售豆芽的经营,为获取更多利润,他将含有6-苄基腺嘌呤成分的“无根剂”非法用于豆芽生产过程;2013年11月12日被邵武市农业局执法大队查获。2014年3月7日,当地检察院以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张光彬 朱瑞华)
福建财经
查看更多
2025-06-23 08:58:00
极限运动何以圈粉年轻人?
2025-06-23 08:56:00
山区老人悦享夕阳红
2025-06-23 08:54:00
为岁月留影 为孝道添彩
2025-06-23 08:50:00
冠豸书香润城乡
2025-06-23 08:29:00
日常可穿?体考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