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扶贫重点县就业培训最高补50万元

发布时间:2014-03-0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我省日前下发《加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培训的意见》,提出2014-2015年,在省级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分配中,加大对重点县转移资金的分配权重,单独为每个重点县设置20万-50万元补助。同时,在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县级(不含县级市和区)实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安排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训基地的建设补助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总量的40%。同时,指导有条件的重点县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重点县SIYB师资培养。
  意见指出,用3年时间分批将重点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中央或省级投资补助项目,力争到2020年每个重点县全面建成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潘园园) 

福建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