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建省人均GDP达到东部地区的92.8%

发布时间:2014-02-23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经初步核算,去年我省实现人均GDP57856元,同比增长10.2%,相当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92.8%,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居东部地区第8位,位次与上年持平。人均GDP与在我省前一位的广东的差距从上年的1332元缩小为684元,与在我省后一位的山东的差距从上年的995元扩大为15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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