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4-02-11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全省每年拆除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简称‘两违’)面积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提出这项要求。
  《意见》提出,自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面遏制“两违”蔓延势头,基本解决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全省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意见》要求各地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和农村等重点区域的“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将“两违”治理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宜居环境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机结合。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形成群众有效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地要制定考核督查办法,要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违建先行拆除的示范作用,对属“六先拆”范围的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自行拆除。(张静雯 吴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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