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第二十二个“国际残疾人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厦门市残联依托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目前,全市形成500张床位的托养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市将形成重残托养机构床位2000张。
据了解,凡是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适合机构托养的一级重度残疾人、依老养残(父母、配偶和子女在60周岁以上)、一户多残(同一家庭中有2名以上重毒残疾人)以及无父母、配偶、子女的重度残疾人都属于重残托养服务对象。不仅如此,重度残疾人入住机构后还能享受生活护理、技能训练、困难生活等补助,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最高可获1700元补助,其他对象每人每月最高可获1200元补助。(邓婕 梁哈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