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12·5国际志愿者日”之际,记者从海沧区获悉,在总结近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论证,拟定在县区一级率先出台《志愿服务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为志愿服务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
据了解,《办法》凸显五大亮点,一是立足台商投资区优势,学习借鉴台湾志愿服务经验;二是以共同参与为核心,充分凸显志愿者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的共建共管作用;三是实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为志愿者提供技能培训和后勤保障;四是借鉴长庚医院志愿服务管理模式,明确以被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招募的主体,打造全国唯一的“台胞+义工+社工”的志愿服务模式;五是创新性建立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按照参与活动时数和表现评定星级志愿者、星级义工。(陈韵 李碧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