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轮候选房新规出台

发布时间:2013-11-28 16:32:00来源:民生资讯









  
申请流程
  申请人轮候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信息审核公示后,分为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三个队列,从低收入家庭开始,按照轮候号码由低到高进行选房,不同队列可享受的保障房类型不同
  为规范中心市区(指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下同)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和选房分配工作,《泉州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和选房管理规定》昨天正式出台。
  轮候号按照受理顺序生成 
“ABC”区分三种收入类型
  根据这一规定,有住房保障需求的群众,可向户籍(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申请人在社区受理成功后,“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将按受理先后顺序自动生成受理流水号,该受理流水号后6位数字作为申请家庭的轮候号。民政部门在审核申请家庭的申请信息并公示后,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收入类型在轮候号后再分配一个类型字母:属低收入家庭加“A”、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加“B”、中等收入家庭加“C”;如经审核、公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则在轮候号后加“Q”,该轮候号为无效号码,不得重新使用。
  201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集中受理期间,通过审核、公示的申请家庭,在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和申请家庭的监督下,用计算机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随机排序,确定轮候号码并公布。2013年5月25日(含25日)之后日常受理期间的轮候号码,按申请人到社区受理的先后顺序由“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号码从集中受理申请的最后一个轮候号码往下续接。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因收入、资产、人口等情况变动,不再符合先前确定的收入类型,有关部门应根据复审结果,及时变更轮候号后的类型字母。如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将其轮候号的后缀类型字母变更为“Q”。如有两个单身的轮候申请人组成家庭,且组成后的家庭经审核,符合保障标准的,靠后的轮候号自动无效,只保留一个轮候号。(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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