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4万拆迁户幸福“回巢”

发布时间:2013-11-21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无论是大规模的城建中,还是眼下大规模的回迁中,晋江市委、市政府始终贯彻“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民生为大”的理念。爱拼敢赢的晋江人,在缔造了和谐征迁的晋江模式后,眼下随着各地安置房建设的推进与完成,又开始了大力推进幸福回迁的民生工作。
  安置房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是城市发展和改善居住生活条件与生存环境的需要,也是关系到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为确保当前14万被拆迁群众“搬得进、住得稳”,晋江积极创新探索回迁机制,为安置群众提供“保姆式”的优质服务,实现“幸福回迁”,让拆迁户幸福“回巢”。
  随着“九大组团、两大体系”建设全面铺开,晋江全市策划生成并顺利推出安置房项目44个,涉及12个镇(街道)、66个村(社区),总建筑面积约895万平方米。目前7个项目已进行回迁安置,其余项目也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为确保被拆迁群众能及时回迁并住得舒心,晋江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回迁安置工作机构,制定统一回迁安置工作方案,及时出台《晋江市安置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规定》,为促进安置房顺利回迁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积极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制定了《晋江市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按照“政府指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了镇(街道)、社区(村)、业主委员会(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安置群众提供了“保姆式”的优质服务,确保回迁安置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为提高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安置小区管理难题,保证回迁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晋江专门出台《晋江市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镇(街道)、社区(村)、业主委员会(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同时,鼓励镇(街道)或社区自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对于镇(街道)或社区自行组建物业服务企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晋江市政府给予每家物业服务企业3万元的奖励。
  “和谐拆迁、品质建设、幸福回迁”,正是将“为民建城”的理念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晋江的城改才赢得了民心。(何金 刘益清 陈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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