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城乡居民保基金重点检查

发布时间:2013-10-11 09:14:00来源:民生资讯








  为掌握城乡居民保制度运行状况,规范基金管理使用行为,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推动城乡居民保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人社部的部署,今年上半年省厅印发城乡居民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闽人社办〔2013〕84号),部署各地开展自查、整改,做好迎检准备。9月开始,省厅陆续派出工作组开展省级重点抽查。此次省级重点抽查对象为莆田、宁德、三明3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抽查3个县(市、区),主要检查2012年城乡居民保基金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经办服务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从省级抽查情况看,各地都十分重视城乡居民保基金检查,按照省里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基金自查和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制度建设方面,各地都较好地执行省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经办规程、稽核办法、内控制度以及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参保缴费方面,能较好地完成参保续保任务,个人缴存的保费及时划扣进入财政专户,政府配套的补贴资金基本能够及时到位。基金管理方面,按规定开设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单独记账、独立核算;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及为困难群体代缴的保费基本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待遇发放方面,基本能够及时足额为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普遍开展生存认证工作,防止冒领现象发生。经办服务方面,经办机构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岗位设置较为合理,基本能够按照经办规程经办业务,为每个参保人员及时建立了个人账户,建账及时,人员信息、缴费信息、领取信息完整,记账较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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