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打民商事官司可以自己选择法官

发布时间:2013-09-17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现在,在三明梅列、永安、尤溪等地打民商类官司,当事人可以自己挑法官了。近日,三明市法院出台《关于试行当事人共选法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该市试点推行当事人共选法官制度。
  据介绍,这一制度适用于民商事一、二审案件,简易程序只能选择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法官选定后,被选定法官除行回避外,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被选定的法官有离职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不能继续办理案件时,当事人可另行选定法官;当事人没有选择或选择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按原有程序确定法官或合议庭组成人员。
  此外,为了保证法官均衡结案,还设定了共选法官每月的受理案件上限。(陈华安 吴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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