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阅读,回暖之后……

发布时间:2013-09-01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编者按:
近年来,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围绕全民阅读问题多次上交建议、提案,尤其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115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关于制定实施国家全民阅读战略的提案》,建议政府立法保障阅读、设立专门机构推动阅读。目前,很多国家都已对阅读立法:1998年开始,美国先后制定《卓越阅读法》以及《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日本在2001年颁布《关于推进儿童读书活动的法律》;韩国在1994年制定出《读书振兴法》……为何立法?如何立法?如何执法?我省阅读现状及相关公共服务成效如何?今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关注全民阅读立法。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调查,2012年中国18-70周岁国民图书阅读率为54.9%,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39本,远低于西方国家。尽管数据背后有种种主客观因素,但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是影响阅读率的重要原因。
  那么,我省现有阅读设施状况如何?是否满足民众阅读需求?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公立图书馆、社区阅览室、农家书屋等公共阅读场所,探访民众阅读感受及公共阅读设施现状。
 
 环境优化 公共图书借阅率回升
  8月21日,15时20分,福建省图书馆,各阅览室上座率达90%以上。
  在图书外借室,来自屏东中学的学生小黄,正翻阅着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她说:“我喜欢这儿的学习氛围,大家一起看书,既温馨又有感染力。”
  准备刷卡借书的陈先生表示,与过去相比,省图阅读条件改善了许多,不仅一切免费,而且办证手续简单、借书程序快捷,“只要想看书了,我就会来这里”。
  福州市河东社区阅览室是省图书馆设立的分馆之一。8月29日,19时50分,记者来到该社区阅览室,见到五六个居民带着孩子在看书。他们说,社区图书馆建成后,不必大老远去省图书馆,陪着孩子一年下来也看了不少书。
  “虽然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借阅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2010年之后,市民借阅率又有所攀升。”省图书馆副馆长柯少宁说,“去年省图书馆图书借阅量280万册次,与2009年90万册次相比,上升幅度非常明显。这归功于政府加大了对公共阅读设施的投入和公共阅读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自2010年开始,省图书馆的购书经费由原先的500万元/年增至1000万元/年,馆内每年新增图书比2009年以前翻了一倍。“不仅如此,2011年省少儿图书馆建成开放,填补了省级儿童公共阅读设施的空白,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人群阅读率。”柯少宁说。
  以此为契机,省图书馆向乡镇、农村、社区、部队、学校等区域延伸服务,设立279个分馆、2261个流通点,实现书刊借阅358.6万册次。同时,各设区市、各县也积极创建市民阅读设施,已建成85个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其中包括福州、厦门、三明等3座少儿图书馆。
  “与城市图书馆相比,乡镇和农村公共阅读设施建设更为迅速。”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梁祥霖表示,受益于新农村文化建设,曾经缺失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迅速普及起来。
  7年多来,福州仓山区建新镇台屿农家书屋从14平方米扩大到200平方米,如今拥有1.8万多册藏书,年借阅1万多人次。创建者陈松年老人说:“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应拥有同样的阅读权利,发展村、镇公共阅读设施必不可少。”
  自2007年以来,我省投入上亿元,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书屋,已拥有一大批农村公共图书阅读场所。截至目前,全省1112个乡镇和街道中,90%以上拥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并配备了图书阅览室;14433个建制村中,农家书屋覆盖率更是达到100%,实现了一村一书屋。
  
补齐“短板” 覆盖面、管理待提升
  尽管如此,我省公共阅读设施现状依然不容乐观。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市、县、区都须至少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然而我省9个设区市、83个县(区)中,还有1个设区市、9个县(区)没有图书馆。去年全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中,全省87个公共图书馆只有75%达到基本服务能力。
  “与上海、浙江、江苏等东部省份相比,我省图书馆在数量和质量上都相对落后。”梁祥霖告诉记者,由于莆田、泉州、南平、三明、龙岩等地图书馆建设严重滞后,加上部分地区图书馆藏书量和设施不达标,导致我省四分之一地区公共图书借阅能力不足。
  受此影响,我省图书借阅现状堪忧。“2010年,我省人均图书借阅册数仅为0.3册,虽高于全国0.2册的平均数,但相较于美国人均8.3册的借阅数,显然少了许多。”柯少宁认为,目前我省拥有87家公共图书馆,平均40多万人口有一个图书馆,远没达到国际图联规定的5万人口设一个图书馆的标准。全省约4000个社区中,只有不到100个社区拥有图书阅览室,并且主要集中在福州、厦门等地,发展极不平衡。
  “让老百姓更容易享受到图书资源,必须解决好经费、图书资源、管理人员等诸多问题,但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来建、谁来管?”梁祥霖说。
  按国家要求,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须配备1至2名专职管理人员,但不少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大部分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农家书屋管理员主要由文化协管员、大学生“村官”、退休人员等构成,基本属于公益性质,人员队伍难以稳定。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办公室主任王穗坦言:“根据有关政策,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能低于5天,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4小时,但实际执行情况却无法到位,境况参差不齐。”
 
 多管齐下 多元阅读防止“哑铃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青少年和老年人是公共阅读场所的主力军,而30岁-50岁的中青年人出现率较低,呈现出“哑铃化”状态。
  “其实,处于中间年龄层的群体更需充电,但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使他们无法如愿。”省图书馆文献借阅部主任黄健表示,随着数字阅读的兴起,公共阅读机构应当主动增加并推广多元化阅读设备。
  目前,全省公共图书馆已有电子计算机终端设备4490台,公共电子阅览室年接待读者近60万人次。“下一步,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图书馆建设力度,力争到2015年85%的公共图书馆具备基本服务能力,并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媒体阅读资源库群。”梁祥霖说。
  与此同时,数字农家书屋的构想亦提上议事日程。王穗表示,有经济条件的地区正在探索普通书屋向数字书屋转变,力争年内建成1至2家数字农家书屋。
  2007年以来,我省每年开展“书香八闽”全民读书月活动,通过论坛、演讲、诗朗诵、在线免费读书等多种形式,激发社会大众对全民阅读的热情。
  “目前,出版书籍和电子读物内容良莠不齐,怎么读、读什么,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有关人士呼吁,全民读书月活动应当常态化,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带领大家读经典、品名著。同时,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新型方式,安排社工、志愿者走进社区、农村,解决公共阅读场所管理人员匮乏问题,引领我省全民阅读向纵深扩展。
立法之效何在?
  □本报记者吴洪
  对全民阅读立法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社会各方褒贬不一,但从保障民众阅读权利的角度看,以条例规范现有公共阅读资源、设施建设确有必要。
  纵观我省,公共阅读场所匮乏之地并非都是经济落后地区,有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甚至滞后于贫困山区;还有一些公共阅读场所虽然设施俱全,但因无人打理常关门谢客,成了应付上级任务的摆设。可以说,这既是地方政府文化意识的缺失,也是政府公共责任的缺失。
  全民阅读立法应保障公民依法参加阅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明确政府责任,规范政府行为。在执法上,重点检查政府在阅读设施建设、阅读资源均衡发展等方面是否尽职尽责,追究不作为的责任。同时,鼓励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倡导民众参与阅读。
让阅读促进终身学习
  □陈宜安(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全民阅读立法初衷甚好,但如何立法、如何执法应慎重思考。
  我省是中国大陆第一个为终身教育立法的省份,全民阅读正是全民终身学习的一种极好方式,它有利于人们感受终身学习的魅力与意义。无论终身教育立法还是阅读立法,都应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提升全体国民文明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法不应只为提高一点阅读率,而是要引导人们反思自我,放下功利心态,将终身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法律应被信仰,成为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作为执法者,政府应当履行职责,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阅读环境和条件。因此,阅读立法须对政府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人要加以问责,确保立法具备执行力,而非一纸空文。
  阅读既是一项私人的事,更是一件属于公共服务的事。从个人来说,阅读应去功利化,回归真我;从政府来说,应强化公共服务,倡导、鼓励、保障全民阅读,引导大众做真人与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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