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校车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24 08:58:00来源:民生资讯








  我市出台校车服务实施方案 :1.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原则,综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2.采取自筹资金为主,省、市、县三级财政各补助一部分购买符合标准的客运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3.学生周末班车采取“政府补贴,由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运营公司提供校车服务”模式,解决农村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4.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建立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章、违规的举报、通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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