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7-10 10:07:00来源:民生资讯








  我市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一是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收入在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二是实行属地管理,乡镇(街道)负责审核,民政会同公安、人社和税务等部门最终确认并公示;于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规定拥有机动车等9种情形排除认定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四是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定期复核制度,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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