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福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获悉,新修订的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惠及民众的范围更广,且补助金额更多,特别是对在福安就学、务工的闽东以内的外县(市)农村户口群众来说,属地就诊获得补助与福安本地就诊将是同等待遇,住院最高补助标准起付线从800元降至零元,补偿标准从55%提升至95%。
据介绍,近年来,福安市新农合工作不断推进完善,同时逐年提高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额度,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偿水平。普通门诊特殊报销病例从原来的2种增加到现在的20多种;去年将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等疾病也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继续实施重大疾病补充补偿。
此外,从今年1月起,福安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从8万元统一提高到10万元,积极开展村级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定点试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推动普通门诊全面开展。从今年4月起,凡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须缴纳个人参合费用。自动纳入新农合的新生儿、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直至一人最高封顶线。(李广 王旺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