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出台政策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3-06-17 09:31:00来源:民生资讯








  近日,我市出台《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下(含2倍);家庭人均财产8万元以下,单身申请人12万元以下;申请人或配偶在市区工作并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满3年以上(含3年);已被市区用人单位录用或招工;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明市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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