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规定居民楼禁设危险品零售店

发布时间:2013-06-14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近日,石狮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退出居住场所检查,并责令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油漆店面停止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石狮市已责令13家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油漆店面停止营业。此外,石狮市安监局将不再受理设立在居民楼的危险品店换发“经营许可证(乙种)”申请。今后,石狮市将逐步设立危险品集中经营市场,对危险品进行集中经营、规范配送、统一储存,危险品零售店也将逐步退出居民楼。(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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