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7日零时起,执行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我省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9050元/吨调整为8955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8225元/吨调整为8135元/吨。
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为:90号汽油(Ⅱ)6.63元/升、93号汽油(Ⅱ)7.13元/升、97号汽油(Ⅱ)7.61元/升、0号柴油6.96元/升、-10号柴油7.38元/升。
根据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潘园园 程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