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2地获评全国法治创建先进

发布时间:2013-04-24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表彰了2010-2012年度“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厦门市、福州市获评“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福州市闽侯县、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海沧区、漳州市平和县、泉州市鲤城区、三明市尤溪县、莆田市仙游县、邵武市、漳平市、福鼎市等10地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黄廷彩)

福建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