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厦门演武大桥边的某SOHO办公用途房屋,以“豪宅”名义宣传推广,开出的均价竟高达4万元/平方米!对此,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要求该项目立即整改,并暂停了该项目的网签资格。国五条出台后,厦门市即制定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绝不走过场。18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对外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8起房地产市场违规或不规范销售行为。
厦门市规定本市户籍家庭不能购买第三套住房,不少办公用途性质的项目就展开误导性宣传,把项目说成“豪宅”或住宅性质以吸引客户。SOHO办公室,实为写字楼,属商业地产,贷款、电价、产权年限等与普通住宅有很大差别,也不能铺设燃气管道、不配套教育资源等,房企却常向客户隐瞒这些信息。
集美区某楼盘,也在此次通报之列。
该楼盘连基本的预售许可证都还没取得,就大肆宣传,通过办理团购、VIP卡等,擅自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并违规进行摇号选房,办理所谓的认购手续。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制止,并依法作出处罚。
据悉,国五条和厦门细则规定,没取得预售许可、没对房源信息全面规范公开,不得收取定金,更不能进行摇号选房。每套房子的价格必须透明公开,不存在什么“团购价”、“VIP价”,购房者要注意防范风险。
此外,通报的违规行为中,不乏外地人伪造纳税、社保证明材料骗购住房的案例。
根据规定,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厦门购房,须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通过补缴上述证明购买住房。但有人企图通过造假蒙混过关。李女士上月8日补缴社保,入库时间为当日,建账年月全部为2013年3月。为取得购房资格,李女士将社保证明中入库时间和建账年月窜改为从去年4月至今年3月连续缴纳。
厦门市在对购房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时,发现5份伪造证明材料,立即停止办理合同备案和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目前,这5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姓名和相关资料已经被记录在信用档案,房产交易登记系统将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在厦门购房。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尤其是加强对项目售楼处的现场检查,规范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坚决查处违反限购、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吴在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