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季度刑事法援案件翻倍

发布时间:2013-04-1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1-3月,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39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65件,同比增长108%。
  案件大幅增长缘于新《刑事诉讼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出现新的变化。一是援助阶段提前,刑事辩护由原来的法院审判阶段提前至公安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二是通知辩护的范围扩大,将原来应当指定辩护的盲、聋、哑、未成年、可能被判处死刑的5种人群,扩大到8种,增加了3种刑事法律援助主体,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强制医疗案件中被申请人或被告人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是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直接申请援助。(黄廷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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