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用另一种方式诠释了生命不朽

发布时间:2013-04-05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2日,厦门市海沧区文圃山恩泽园内,百名遗体器官捐献者、受益者的家属手持鲜花,表情肃穆,前来悼念那些自愿献出遗体和器官的逝者。每一例捐赠,都流淌着可歌可泣的无私大爱。
 
 有一种爱,横跨海峡
  文圃山恩泽园内的墓碑上,刻着每一位完成器官、遗体捐赠的捐献者的名字。今年,石碑上又增加了新的名字,其中一位叫王俊杰。他是福建省首例台胞器官捐献者,厦门市第三位器官捐献者。
  37岁的王俊杰生前患有遗传性高血压,几年前曾中风,虽得以幸免,但危险时刻存在。
  2013年3月1日,王俊杰突然昏倒被送急救,医生告知:“脑出血!深度昏迷!情况很凶险!”3月5日开始,王俊杰开始没有自主呼吸,医院认定生命临终。
  妻子韩兴红萌生了捐献器官的想法:“丈夫已经无法救活,我希望他的生命在其他受捐者的身上延续下去。”而王俊杰的大嫂田女士亦表示,捐献器官等同于做善事,家人都支持。于是,在两岸红十字组织的积极协调之下,3月6日深夜,王俊杰家属与厦门红十字会签订了相关文件,同意在他去世后捐献器官。
  2013年3月7日18时35分。王俊杰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专家们帮助王俊杰顺利取出两个肾脏、一个肝脏和一对眼角膜。几个小时后,两个肾脏被成功移植到两名尿毒症患者身上,另一个肝脏也被成功移植到一名肝衰竭患者身上。而眼角膜则由厦门眼科医院移植给2-5名失明患者。
  韩兴红说:“我会告诉女儿,爸爸去做善事了,希望她日后也能像她爸爸一样胸怀大爱!”
  一湾浅浅的海峡并没能阻碍两岸人民的友好往来,海峡那端的王俊杰,用他年轻的生命,慨然挥就了“两岸一家亲”的新义。
  
有一种爱,回报社会
  “以后清明节,就来这看她。”陈冬红的父亲陈志明看着纪念碑上镌刻着的女儿的名字时,强忍泪水哽咽道。
  陈冬红是厦门思明二小女教师,来自龙岩市上杭县。2013年1月21日凌晨,43岁的她永别人世。
  1998年,陈冬红查出脑部长有胶质瘤。先后接受了三次手术,但病情仍不断恶化。令陈志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女儿提出了捐献器官的想法!“我一听就急了,这怎么可以?”陈志明说。
  陈冬红没有放弃。即使病重,她仍不断地用虚弱的声音游说家人。她告诉父亲,来厦门10多年,她受到了太多无私帮助。在她因病无法继续讲课、失去经济来源后,思明二小为她组织募捐,筹集了大量手术费用。而现在,她想给这个社会留下点什么。“我也不得不被女儿的爱所打动。”陈志明说。
  2013年1月21日凌晨,离世后的陈冬红被送至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成为厦门在2010年试点人体器官捐献以来的第二位捐献者,也是福建省第七例人体器官捐献者。她的肝和两个肾移植进一名男性肝病患者和两位严重尿毒症患者体内。肝病患者来自长乐,患有严重的乙肝肝硬化,伴有食道静脉曲张,一张口就呕出大量鲜血,送到医院时已经出现失血休克,医生只能为他保命治疗。他苦等了半个多月,再拖下去只能面临绝境。
  在悼念现场,陈冬红的堂弟回忆:“姐姐临走前最后一个下午,在电话里问孩子‘你幸福吗’,孩子说‘妈妈有你在,我就是幸福的’。姐姐用微弱的气息,跟孩子说了声‘谢谢’,作为最后的道别。”在场的人不禁潸然泪下。
 
 有一种爱,灿若晚霞
  照片中的他们,白发苍苍,双眼却透出善良与豁达。他们就是厦门首例实现遗体捐献的夫妇——厦门大学教授芮鹤九、应锦襄夫妇。
  2010年春天,芮鹤九夫妇向厦门大学党委统战部陈有理求教:“我们想好了,想在百年之后把遗体捐给医学研究机构,但不知道手续该怎么办?”陈有理回忆,她十分动容,竟一时语塞,“要知道,在耄耋之年作出捐献遗体的决定是很需要勇气的。”二老填好八张表,并致电儿女获取支持后,便委托陈有理去红十字会办理所有手续。2011年,应教授去美国探亲时不幸病逝,并于当年6月24日捐出遗体。
  “应教授去世后,芮先生悲痛万分,不久也病倒了。”陈有理说,“生病期间,芮先生常提到遗体捐献的事情,反复交代我一定要办好这件事。”
  2012年3月10日,芮先生弥留之际,努力想透过呼吸器说着什么,捐遗委托执行人陈有理快步向前,问:“芮先生,你是不是想问‘准备好没有’?”芮先生轻轻点了点头,陈有理赶紧大声答道:“准备好了!”芮先生又点了点头,不一会儿就安详“睡”去。病房内所有人泪流满面。
  2012年3月12日中午,泪雨滂沱,厦门大学的老师、学生以及自发来的市民静静地分列道路两边,手捧菊花,目送着芮鹤九先生的遗体从厦大医院运往厦大医学院。
 
 ■记者手记
让生命因爱延续
  又逢清明。在追念远人之际,难免有慎终追远之思。
  古往今来之人大抵不拒死得其所。陶渊明叹:“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司马迁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文天祥慨:“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既然死无法抗拒,那么如何让死更有意义?
  厦门自开展遗体、器官捐献以来,就有六十名病患的人生轨迹得以重新改写,数十个家庭重现幸福……生命在最后绽放出了耀眼的光华,亦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无力回天的生命献出活力部分,接力生命,亦接续生命精神,是为上善之举。
  让生命因爱延续,让生命精神与碧水青山永存,亦为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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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红十字会于今年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专项资金”,用于人道救助那些处境艰难的捐献者家属。
  据了解,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此外,红十字会帮扶队的成员也会自愿捐款,并动员社会人士捐款。目前,包括陈冬红和王俊杰等的家属均已得到救助,今后随着专项基金的发展扩大将救助更多的人。
  据统计,自2005年厦门的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已有513人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505人办理了器官捐献登记手续,实现遗体捐献50例,眼角膜捐献24例,器官捐献3例,共捐献了7个大器官。目前,我省共登记遗体捐献1441人,已实现捐献124人;登记器官(角膜)捐献1172人,已实现角膜捐献46人、器官捐献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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