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全省将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期为2年。招募对象为2013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毕业生(不含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第一年的生活补贴是每人每月14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公务员招考和省、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享受加分优惠。同时,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潘园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