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市甘棠镇甘江村原村支书翁某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经查,翁某某在2006年至2008年间,利用协助政府审核申报“机动渔船石油价格财政补贴”事项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亲戚郑某某等人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下发的渔船油补款52160.62元,翁某某从中分得46763.56元。
去年以来,福安市纪委加大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清理和检查力度,纠正整改违规问题3件,涉及金额460万元。开展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和农机补贴资金拨付工作的检查,全市涉农补贴资金2294.39万元全额发放到户。(郑望 吴其文)




